聽新聞
0:00 0:00

「今天想從後面進去…」無恥房仲男為求正宮原諒 親揭鹹濕對話出賣小三

圖、文/鏡週刊

李男為求妻子原諒,提供與小三的鹹濕對話,因此台南地院判小三謝女必須賠償原配20萬元精神撫慰金。(圖/鏡週刊)

▲李男為求妻子原諒,提供與小三的鹹濕對話,因此台南地院判小三謝女必須賠償原配20萬元精神撫慰金。(圖/鏡週刊)

在台南某房仲公司任職的李男,與謝姓女同事外遇,李妻察覺丈夫行為有異,強力逼問,而李男為了求得妻子原諒,主動提供與小三的親密對話,包括他告訴謝女:「今天想從後進去」等語,而謝女在法庭上主張不知道李男已婚,且李妻提供的對話記錄沒有證據能力,卻因為情人的出賣,被台南地院法官判賠20萬。

李妻主張,他於2023年與李男結婚,近來察覺丈夫行為異常,似乎出軌,一再追問,丈夫為了求取她的原諒,坦承與謝姓女同事外遇,並出示與小三的鹹濕對話,包括他問小三:「今天有想要做愛嗎?」謝女回「會啊!」李並說,「今天想從後面進去。」

李妻認為謝女侵犯她的配偶權,向台南地院提告,求償精神撫慰金100萬,但謝女主張,她不知道李男已經結婚,以為李妻只是他的前女友,同時,她也認為,李妻所提的對話內容,侵犯其隱私,應不具備證據能力。

但她被情人出賣了,因為李男提供給妻子的證據裡,謝女透過LINE對李男說:「你都莫名奇妙登記了,還要我怎麼做?你看不出我今天想跟你打炮喔、好久沒炮炮了」「我剛好MC來,你回來是安全期……回來要射哪裡,給寶貝選。但要先讓我親久一點,很喜歡親你,無時無刻想著兩人度蜜月享受美景甚至做愛的畫面。」

法官認為,上述對話顯示謝女知道李男已婚,同時,因為李妻所提證據,係丈夫主動提供,沒有侵犯隱私權問題,因此認定這些鹹濕對話有證據能力。判決書指出,謝女明知李男已與原告登記結婚,仍有逾越普通朋友之親密交往,破壞原告與李男的婚姻圓滿及原告的配偶權,且侵害情節重大,審酌雙方社會、經濟等條件,判謝女應賠償原告20萬元。


更多鏡週刊報導
彰化社頭大火女子為救愛犬折返屋裡 與2犬緊抱葬身火窟
爆準交長和遠航掏空案律師喝咖啡 王鴻薇連珠炮問要李孟諺踹共
刑事局公布網路詐騙高風險業者前五名 知名餐飲集團、健身業者入榜

三立新聞網提醒您:

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,散布、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、圖畫、聲音、影像或其他物品,或公然陳列,或以他法供人觀覽、聽聞者,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。意圖散布、播送、販賣而製造、持有前項文字、圖畫、聲音、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,亦同。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、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。

加入 @setn 好友

大數據推薦
熱銷商品
直播✦活動
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,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,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,特別提出聲明。
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